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底座及热线平台典型经验研究课题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1-12-08 16:42

  根据有关规定,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就“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底座及热线平台典型经验研究课题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发布询价公告如下: 

  一、研究选题 

  (一)课题名称:“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底座及热线平台典型经验研究课题

  (二)研究内容: 围绕福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底座及热线平台建设开展市内实地调研,对福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数字底座及热线平台方面的建设现状、亮点成效、推广应用等进行梳理研究,于12月25日前分别形成两份典型经验报告,为进一步提升优化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参考。

  (三)研究经费:不超过5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业务所需设施、办公条件及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4.具备开展福州“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的基本能力,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承担法律责任和保密义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课题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复印件;

  2.报价表(格式自拟);

  3.法人授权书;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为报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报价材料提交时间 

  报价材料请密封后,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前送至(或寄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4楼综合规划处,联系人:吴旭婧,联系电话:0591-8330261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法,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四、其他须知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将成果上交采购人,如不能按时完成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或违约。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来源:福州市大数据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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