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一政务移动办公应用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时间:2023-03-27 09:56

  根据有关规定,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就福州市统一政务移动办公应用平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统一政务移动办公应用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二、项目编号(若有):               

  三、招标项目内容:

  福州市统一政务移动办公应用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

  1.项目预算:50000元。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填报,成交后按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大数据委)批复的项目工程费用金额为计算基数*1%*投标折扣,若计算结果超过50000元,按封顶50000元支付。

  (2)示例:如投标人按9折进行报价时,投标报价填写应为0.9。

  (3)折扣报价的填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0.95、0.92等。

  (4)投标人所投标折扣最高为1,超过此投标折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所投标折扣不应为负数,折扣为负数的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的报价都需为含税价。

  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报审所需的全部费用。

  4.其它要求(不满足或不接受以下条款的均导致响应无效。)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中标人需在开标后,3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采购人提供相关材料后的15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暨初步设计方案定稿并正式提交采购人报有关单位审批。

  (3)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4)交付条件:根据数字福州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提交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最终获得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

  (5)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6)是否邀请报价人参与验收:否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

期次

支付

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获得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后,待采购人财政资金到位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采购人支付100%金额。

      四、编制服务要求:

  1.投标人要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同时需针对项目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

  2.投标人需在完成现状调研、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思路,并按照《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榕政综【2021】366号)相关要求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设计。

  3.投标人需在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完成整体项目建设概算编制工作。

  4.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相关评审工作。

  5.项目调研、项目评审及完成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资、交通费、伙食费、专家费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人资格:

  1.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3.本项目拟派的工作团队人员具有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咨询工程师至少2人,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交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具备相关人员资质或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上人员证书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查,提供无效或虚假材料者,采购人有权不予其签订合同,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复印件;

  2.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3.报价表(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信用查询需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询价公告第四大点“编制服务要求”的相关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八、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若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最低报价相同情况,则采购人应在开标现场,从最低报价投标人中,以随机抽签的方式选取中标人。

  九、有意向参与询价的单位请于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将以上相关材料(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送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开(投)标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22号会议室 

  十一、开标方式: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现场,请有意向参与询价的单位,按照本公告第九条要求,将投标密封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送达。我单位将在委机关监督人员的见证下,于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下午15点,同时开启已按要求送达的投标密封文件,按照本公告第八条中标方式规定的方式开标,开标结果将在福州市大数据委机关网站(本网站)进行公示。

  十二、其他事项:

  联系人: 陈挺明  电话:18350117229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4楼。

  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

来源: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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