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福州市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储备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9-05 16:11

  各县(市)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高质量推进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工作,结合福州市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任务书要求,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根据区块链技术在不同领域的应用场景,征集遴选一批福州市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储备项目(以下简称储备项目)。现就组织开展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项目权属归申报主体,且落地在福州,已开展建设或投入运营。

  (三)所申报储备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公共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四)项目申报主体能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填报储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按属地原则,报所在辖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市级以上部门(含市级)直接报至市大数据委。

  (二)初审。市级以上部门(含市级)项目由市大数据委初审;其余项目由县(市)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大数据委。

  (三)专家评审。市大数据委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主体进行择优评选。

  (四)公示。对拟入选项目名单进行公示,为期5天。

  (五)发布。公示后确认无异议的入选项目名单由市大数据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三、申报材料

  (一)福州市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储备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党政机关无需提供)。

  (三)项目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如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述、建设内容、解决问题、应用规模、风险点评估与对策);

  2.项目主体基本情况及建设能力(技术基础、技术成果转化等);

  3.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方案、科技应用的报告、规范性、业务协同性、创新性、用户体验、推广应用性、商业模式);

  4.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已获得荣誉、影响力等印证材料(若有):

  1.申报单位相关荣誉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获得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的平台架构、关键技术等获得专利、标准、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所涉及的产品、服务、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成熟并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

  四、入选项目管理

  对于入选的储备项目,市大数据委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跟踪咨询辅导和验收,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在试点期间完成既定目标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给予以下支持:

  (一)对符合相关支持政策条件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向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组优先推荐纳入优秀创新应用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已入选的储备项目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取消其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单位2年内不得参加市大数据委项目申报。

  (一)违反评选规定和评选程序;

  (二)弄虚作假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对公众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各县市区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及高新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申报类型是否符合条件、项目是否真实等。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在推荐文件中明确审核意见,并按要求填报《福州市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储备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二)各县(市)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及高新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请于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大数据委。相应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档及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下列邮箱。

  (三)项目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相关附件可在市大数据委门户网站(dsjw.fuzhou.gov.cn)下载。

  六、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大数据委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4楼48室;

  联系人:李 昱      联系电话:0591-83562025;

  邮  箱:fzbigdatacom@163.com

  附件:1.福州市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储备项目申报书

  2.项目情况报告提纲

  3.福州市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储备项目汇总表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来源: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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